開始工作以後,就很少花時間在真正的閱讀行為上面,

可能貪戀工具書的實用價值,以及沉溺藝術的醉人。

但是如果要有一個有深度的創作行為,

我一直還是認為要讀哲學、心裡會比較有靈感。

 

在書店碰巧翻到這一本,

頂著哈佛的光環就是那麼吸引人。

道德這種東西非常抽像,

就像是你去討論美是什麼、

人是什麼一樣。

最後各說各話,往往變成簡單說,

"我就是怎樣怎樣想,

不然你拿我怎樣!"

 

舉個例子,書中講到道德結果論,

如果幾個範例同樣都是只需要死一個人。

一個開火車的人走原本的路,殺死五個,

走上岔路,只會殺死一個,那就很合情理了,對吧!

 

如果當時你是目擊者,你推你旁邊的胖子去被撞,阻止了車禍,救了五個人,也很合理。

那一個醫生,殺死一個人,去分給五個需要器官的病患,也很合理。

那你要如何說出你的看法?

我覺得是在於個人意志、動機上面,而非用事情的結果,來決定一個人是否有罪。

由上述的案例而言,這是選擇"殺一個人""不殺五個人"的區別

只看結果,是非常功利主義的看法。

為了追求最大利益,而犧牲少數是一種道貌岸然的行為。

 

這應該是學藝術的人很自然而然會有的想法吧。

 

台灣人迷戀狗血,激情,

這樣的書給我們的社會當頭棒喝。

 

並且講到很多深入的哲學理論,

非常深入淺出的作品~

可以訓練自己的逆向思考,大推薦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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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叛逆媽咪U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