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房東真的是很糟糕,東西壞了從來都不修,去年因為打合約的是我前男友不是我,所以也都不是我跟他聯絡。
今年重打合約以後,很多東西都壞了,先是屋頂漏水,後來廚房也漏水,廁所燈死都打不開。後來除了廁所燈修好以外,到最近洗衣機壞了他也不修,還說是我們弄壞的,叫我們賠...最後還掛我電話說我不講理....。拜託...那台洗衣機看起來10年以上一定有,我們去年搬進來事前男友的弟弟把他修好的。現在我一個女生在這裡叫我修我真的不會,如果我自己會弄還需要去看他臉色嗎=__=。住外面真的感覺就是付錢找罪受...我姊的房東還會幫他倒垃圾,買瓶裝水給他哩,還有裝潢跟家具,我們這邊來的時候是空的,東西都自己買...我也很不想抱怨,但就是真的很爛的房東。
所以我決定寄存證信函...網路上找了一些資料+自己處理的過程如下。
1.買存證信函用紙
看篇幅大小看看自己要多少數量,最好多買幾張以免寫錯字。1 nt/張
2.填寫存證信函
最上面填寫自己跟房東的姓名地址。我自己撰寫的內容給各位參考--
本人XXX向出租人OOO所承租之XXXXXXXXXXXXXXXXX(地址)之房屋,租期自民國O年O月O日起至民國O年O月O日止。按民法第430條規定:「租賃關係存續中,如有修繕之必要,應由出租人負擔者,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,催告出租人修繕。如出租人逾其期限內部維修繕者,承租人得…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,或於租金中扣除。」
此居所除陽台及廚房漏水外,出租人拒絕修繕在先,又O年O月O日起,洗衣機過份老舊致損壞,本人兩次向出租人反應儘速修繕,亦遭出租人斷然拒絕,此影響本人居住之權益甚巨,特發函告知出租人,提出友善解決方案前,出租人需自行承擔拒絕修繕之後果。
3.寄出存證信函
攜帶自己的私章,在郵局買好信封填好寄件地址,把存證信函交給郵局人員蓋一蓋章,以雙掛號寄出就可以了。花費 110 nt。
大概就是這樣。我是已經自己買了洗衣機,不大可能從房租直接扣除,因為畢竟房東那邊還有押金在,他如果不想解決他最後還是會扣我押金(感覺以他這種小人一定會這樣搞得阿...XD)所以我先寄出存證信函算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大概就是這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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